重庆证监局2025年4月30日发布公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签字注册会计师崔岩和赵亮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此次措施的原因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1迪马01”公司债券提供审计服务时,未对部分未回函的其他应收款函证项目实施替代程序,违反了相关审计准则和管理办法。
监管机构指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责任人应吸取教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强化审计质量控制,确保审计执业质量。此外,若对该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来源:财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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