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峰新材IPO撤单:现场检查发现违规,时任总经理、董秘遭警示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李兰兰 9239阅读 2025-04-22 10:14

乐居财经 李兰 4月21日,浙江升华云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峰新材”)沪主板IPO终止,因其及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

回顾云峰新材IPO之路,2021年10月云峰新材首次递交招股书,2023年3月注册制平移至上交所审核,同年6月29日,收审核问询函。保荐机构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峰新材曾多次更新财务资料。

云峰新材原计划募集资金约为12.49亿元,其中约88%的资金将用于智能化全屋定制家居建设项目。

据查阅,云峰新材主要从事室内装饰材料及定制家居成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人造板、木地板、科技木以及衣柜、橱柜、木门等定制家居成品。

2022年至2023年及2024年上半年,云峰新材实现营收26.69亿元、34.29亿元和16.34亿元,净利润为2.45亿元、3.2亿元和1.49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3月21日,云峰新材及相关责任人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处罚显示,经查明,在发行上市申请过程中,云峰新材存在违规行为:未说明商标授权模式下个别经销商和OEM供应商由同一自然人控制的情况;研发管理内控制度实际情况与申报文件中陈述不符,未能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上交所对浙江升华云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赵建忠,时任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陈剑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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