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科控股将无法偿还法定催款函所订明的未偿还款项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3524阅读 2025-04-03 22:51

融科控股(02323.HK)发布公告,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Tian Yuan法律代表发出的法定催款函的详细情况。据公告显示,该法定催款函于2025年3月26日正式送达公司,要求公司根据2019年贷款协议及2019年担保,在送达法定催款函后的三周内支付约10.81亿港元。

这笔款项具体包括:未偿还本金额6.6亿港元;2019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9日期间的利息约1.59亿港元;以及2020年6月19日至法定催款函日期期间的违约利息约2.62亿港元。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上述款项,Tian Yuan法律代表有权针对公司提出清盘呈请。

融科控股的董事表示,公司预计将无法偿还法定催款函所规定的未偿还款项。目前,公司正在积极评估该法定催款函对集团整体运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并已着手寻求专业建议,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及财务方面的咨询,以应对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和财务风险。

此外,融科控股集团还透露,他们将与Tian Yuan进行磋商,探讨延长还款日期的可能性以及其他可行的解决方案,以期缓解当前的资金压力并保障公司的持续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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