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环能IPO撤单:背靠厦门国资委,外拓能力及可行性曾遭问询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吴文婷 1.5w阅读 2025-04-01 11:33

 3月31日,上交所发布关于终止对厦门市政环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环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据了解,因厦门环能及其保荐人海通证券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上交所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厦门环能长期扎根于环境能源领域,主营业务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业危废处置、医疗废物处置、厨余垃圾处置、渗滤液处理、生态填埋、海上环卫、垃圾压缩中转等,形成了以生活类垃圾处理业务收入、危险废物处置业务收入、环境综合处理业务收入为主的盈利模式。

据招股书,2020年-2022年,厦门环能实现收入分别为5.36亿元、12.66亿元、13.61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9613.14万元、1.48亿元、1.9亿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厦门市政集团直接持有公司83.99%股份,通过厦门市政嵩湖间接持有公司2.96%股份,合计持有公司86.95%股份,系公司的控股股东。

而厦门市国资委直接持有厦门市政集团100.00%股权,厦门市国资委直接控制厦门市政集团,厦门市国资委系厦门环能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厦门环能在福建省主营业务收入(剔除建造服务收入)的占比分别为100.00%、100.00%、99.18%,其中,在厦门市主营业务收入(剔除建造服务收入)的占比分别为91.96%、88.10%、88.97%,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区域集中度远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在首轮审核问询中,交易所曾要求厦门环能说明“主营收入主要集中在厦门市的原因及合理性,业务发展是否具有可持续性”以及“是否具有向福建省以外的区域开拓市场的能力及可行性。”

对此,厦门环能将收入集中在厦门市的原因归结为: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存在一定区域性特点,公司设立于厦门,是厦门市国资委控制的环保企业,是目前厦门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唯一的投资和运营主体,在厦门市固废处置行业拥有绝对领先优势。

来源:瑞财经

作者:吴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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