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特米(01936.HK)发布公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年度),本公司权益拥有人应占溢利预计将减少至不多于600万令吉。相比之下,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权益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为1140万令吉。
董事会认为,本年度溢利的显著跌幅主要归因于本集团其中一间附属公司未能资本化所产生的额外项目开发开支。此外,市场需求疲弱、竞争压力加剧以及经济环境充满挑战,共同导致了销售额的下跌。同时,为反映本集团所持无报价权益股份于本年度的公平值变动,公司还作出了相应的减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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