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沃股份(300984.SZ)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警示函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3337阅读 2025-03-18 19:04

金沃股份(300984.SZ)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立成、杨伟、赵国权、郑小军、叶建阳及其一致行动人衢州同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成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据警示函内容显示,上述人员及企业因未将衢州同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成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合并计算,并且未及时将这一情况告知公司,导致金沃股份的信息披露内容出现不准确的情况。

这一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对此表示关注,并决定对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同时,浙江证监局强调,该警示函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作为未来监管和评估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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