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发展集团(01867.HK)发布公告,宣布公司与配售代理签订了一份配售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公司将竭力向不少于六名承配人(这些承配人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发售本金总额最高为3700万港元的可换股债券。配售代理已同意协助促成这些认购事项。
此次发行的可换股债券的初步换股价为每股换股股份0.25港元,相较于配售协议日期联交所所报的每股股份收市价0.155港元,溢价约61.29%。
如果所有可换股债券所附带的换股权均以初步换股价每股换股股份0.25港元悉数行使,公司将配发及发行最多1.48亿股新股份。这些新股份将占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9.91%,以及经发行1.48亿股换股股份扩大后的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9.01%(假设自本公告日期至可换股债券悉数转换期间,公司已发行股本并无其他变动)。
假设所有可换股债券均由配售代理成功配售,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预计约为3660万港元。公司将按照以下方式使用这笔资金:约1660万港元用于发展集团的日常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现有的石油业务和生物能源业务;约2000万港元则用于一般营运资金,涵盖法律及合规费用、租金开支、薪金及薪酬、行政费用以及其他杂项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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