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282.SH)近日公告称,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据浙江证监局决定显示,2024年4月至9月期间,亚光股份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具体而言,公司使用募投资金支付了与募投项目无关的管理人员及销售人员工资,共计549.36万元。这一行为构成了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作其他用途的违规情形。
截至目前,亚光股份已将上述违规使用的549.36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资金的合规使用。
此外,浙江证监局还指出,公司董事长陈国华、总经理陈静波、董事会秘书吴超群以及时任财务总监罗宗举,因违反相关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了主要责任。因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上述四位责任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将此违规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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