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600958.SH)近日宣布,公司已正式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
根据该无异议函的内容,东方证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公司债券,完全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此次债券的挂牌转让表示无异议。
此外,该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有效期为12个月。在此期间,东方证券可在无异议函的有效期内及上述额度内,分期发行本次债券并进行挂牌转让。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由AI根据公开数据自动生成,仅供参考、交流、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如不希望您的内容在本站出现,可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要求撤下。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平台公开传播使用本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