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易盛(300502.SZ)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高光荣,近期因“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等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立案调查。高光荣先生已收到来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内容显示,高光荣先生通过其家族信托2号账户以及个人在华泰证券的账户,合计转让了占新易盛公司总股本1.42%的股票。其中,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的股票比例达到了0.42%,因此获得的违法所得共计949.86万元。
此外,告知书还指出,高光荣先生未如实向新易盛公司报告其实际的持股情况,这一行为导致新易盛公司在2020年、2021年以及2022年的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股东相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对高光荣先生进行严厉处罚,具体措施包括没收其违法所得949.86万元,并额外处以2200万元的罚款。值得注意的是,该事项内容仅涉及高光荣个人行为,与新易盛公司的日常经营并无关联,因此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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