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告内容,此次兑付是基于《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该期债券以每2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2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中化股份经过审慎考虑,决定不行使续期选择权。
这一决定不仅体现了中化股份在资本市场中的果敢和清晰战略,也为参与该次债券投资的投资者提供了明确的信息。在金融市场中,债券的续期选择权通常被视为企业在面对流动性压力时的一个重要“保险”,而中化股份此次选择不行使这一权利,引发了市场的一定关注和投资者的种种猜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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