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扬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2024年12月31日信息披露,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因以贷款、贴现资金等转作存款或保证金,虚增存款,被罚款75万元。
时任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副行长乐振华,被罚款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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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瑞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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