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地产及法人刘诗文被限制高消费,涉票据纠纷一案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10.2w阅读 2024-12-26 08:02

乐居财经 张林霞 近日,万达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法人刘诗文被限制高消费,原因在于被执行标的44504元未支付,案号为(2024)渝0106执9734号,执行法院为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21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新疆中铭汇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票据纠纷一案,因万达地产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万达地产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万达地产及法定代表人刘诗文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据悉,万达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02-22,法定代表人为刘诗文 ,注册资本为40.53亿元,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等。该公司由深圳迪迅实业有限公司、富泰(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股98.7%、1.3%。深圳迪迅实业有限公司由万达百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目前,该公司有4条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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