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3日,光莆股份(300632.SZ)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厦门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因公司独立性不足、2023年年度报告遗漏部分内容、未及时将12家企业纳入关联方名单进行管理、会计核算不规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不符合规定等,公司被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对时任董事长林瑞梅、时任总经理林文坤、时任董事会秘书张金燕、时任财务总监管小波也被出具警示函。
来源:有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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