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张林霞 近日,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退出晋江万达广场有限公司、台州经开万达置业有限公司、赤峰万达广场有限公司、宜宾万达广场商业服务有限公司这四家子公司100%股权。
据悉,晋江万达广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26日,法定代表人为吴华,注册资本99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服务;销售:日用品百货。公司目前由坤华(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0%,坤华(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大股东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9.9%。
台州经开万达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为吴华,注册资本7亿元,经营范围包含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大股东为大连万达锐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99%。
赤峰万达广场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为吴华,注册资本418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自有房屋出租;酒店企业管理服务;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等。公司由坤华(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0%,坤华(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大股东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9.9%。
宜宾万达广场商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为吴华,注册资本1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房屋租赁。公司大股东为珠海万达众彩传媒有限公司,持股90.9091%,珠海万达众彩传媒有限公司大股东为珠海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9.999%,珠海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为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0.15%。
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为张春远,注册资本271.64亿元,经营范围包含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规划设计管理,财务咨询等。持股比例不详。
此外,近日,据媒体报道,融创集团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集团”)提起仲裁,要求万达集团和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商管”)支付95亿元的股份回购款,目前该仲裁申请已被受理。
此次融创中国“追偿”的95亿元资金,是6年前入股万达商业时投入的。彼时,腾讯控股联合苏宁、融创中国和京东,共出资340亿元入股万达商业(即更名后的万达商管集团),收购万达商业香港H股退市时引入的投资人持有的约14%股份。其中,融创中国的持股比例为3.91%,投资额为9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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