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乳业(002946.SZ)公司及相关人员近日收到了四川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该决定书详细指出了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
根据决定书内容,新乳业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对重庆瀚虹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1260万元。然而,公司在2023年半年报披露前就已经知悉重庆瀚虹无法实现承诺业绩,却未进行商誉减值测试。这一行为导致了公司信息披露的不完整和不准确。
四川证监局在决定书中还指出,新乳业公司董事长席刚、总经理朱川和财务总监褚雅楠,因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事项负有直接责任。针对上述问题,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上述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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