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7日,国海证券(000750.SZ)公告,公司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起诉状》和《民事裁定书》,叶小明等10名原告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共同向金通灵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华西证券、光大证券、国海证券等24名被告提起诉讼,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人民币75.64万元。原告起诉称,金通灵公司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各原告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后、揭露日前买入金通灵股票,因虚假陈述遭受投资损失。南京中院裁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本案。公司最终涉诉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来源:有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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