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发展控股股东所持20%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涉与万科合同纠纷案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王敏 9.9w阅读 2024-11-29 09:00

乐居财经 王敏 11月28日,万通发展(SH600246)发布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万通发展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控股”)持有的公司2,000万股股票和2.8亿股股票(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1.01%和14.09%),将于2024年12月28日10时至12月29日10时被公开拍卖,展示起拍价:10.8元/股;

嘉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控股”)合计持有的公司96,084,3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3%),将于2024年12月12日10时至12月13日10时被公开拍卖,展示起拍价:9.5元/股;

万通控股持有的公司1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将于2024年12月9日10时至12月10日10时被公开拍卖,拍卖合议价:9,744,000元,起拍价:6,820,80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6,148,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55%,累计将被司法拍卖397,584,371股,占其合计持股数的51.89%,占公司总股本的20%。

嘉华控股来函显示,于2024年12月28日10时至12月29日10时拍卖的3亿股为与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所涉及的案件债额度及执行费用7.8亿元所标记的部分股份,如果参拍买家出价高于起拍价(含)竞拍成功,则实际拍卖股数按债务金额上限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拍卖的款项将用于归还债权人主张的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

如果拍卖价格不达起拍价将会流拍,则不排除债权人后续通过司法渠道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卖出股票,届时公司将根据规则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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