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李兰 因自有资金理财不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聚飞光电(300303.SZ)及董事长兼总经理邢美正等高管被责令改正和警示。
11月25日,聚飞光电发布关于公司及董事长兼总经理邢美正等相关人员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深圳证监局在《责令改正决定书》中表示,聚飞光电存在自有资金理财不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审议和披露关联方共同投资、部分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自有资金理财不规范方面,2021年度,聚飞光电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间持有的理财产品最高余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进行临时公告;2023年至2024 年,聚飞光电部分期间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额度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未按规定审议和披露关联方共同投资方面,2017年2月至 2021年5月期间,聚飞光电与时任监事曹石麟共同投资深圳市聚强晶体有限公司,但聚飞光电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经查,聚飞光电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规范运作问题,深圳证监局已对其采取了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邢美正、时任总经理高四清、董事会秘书于芳,对上述信息披露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对邢美正、高四清、于芳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今年前三季度,聚飞光电营业收入22.08亿元,同比增长19.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8亿元,同比增长25.83%。
据查,聚飞光电30岁董事长邢美正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101.6万元。
资料显示,邢美正,1994年8月出生,2017年7月于英国巴斯大学电子电汽工程专业硕士毕业。2018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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