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住宅设计新规:开敞阳台或成标配、屋顶花园合法合规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徐迪 1.4w阅读 2024-11-25 10:43

乐居新媒体 徐迪 “高层平墅”不再是楼书宣传,明年开始,开敞阳台、屋顶花园、首层架空等有望成为北京楼盘的标配。

11月22日,北京规自委发布《北京市高品质商品住宅设计导则(试行)》,从风貌协调、生活便捷、全龄宜居、环境友好、健康安全、舒适可变、绿色低碳和耐久适用等角度,对住区规划和住宅建筑提出高品质设计要求,旨在为商品住宅建设、设计、运维等单位提供集成化、可借鉴的技术指引,推动北京市住宅建设高质量发展。

《导则》共分四部分:1、总则;2、住区规划;3、建筑品质;4、运营维护。在住区规划部分,首先提到的就是“构建内外交融的花园住区”,鼓励设置开敞阳台、入户花园、屋顶花园。

原文:打造设计合理、形式多元、场景多样的住宅阳台,鼓励在多层住宅设置开敞阳台。结合家庭园艺生活场景等新理念和新体验,塑造通透宜人的半室外空间,探索居民参与设计、建设和管理,共同营建花园住区的创新模式。阳台面积按照《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执行。

据乐居新媒体查阅,按照《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 55031)规定,阳台建筑面积应按围护设施外表面所围空间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当阳台封闭时,应按其外围护结构外表面所围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也就是说,开敞阳台至多计算一半面积。

再看另一条:鼓励通过景观围栏、花箱花墙等花园式打造方法,削弱住区边界的封闭性与阻隔感,增强住区内外透绿、显绿水平,引导住区内绿色公共空间融入城市。鼓励通过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多种形式实现多层次立体绿化,在满足安全性且不破坏居住环境的前提下可结合居民实际需求营造屋顶花园等多种上人屋面场景。

在此条款下,北京的居民住宅终于拥有合法合规的屋顶花园了。

阳台之外,室内空间的进一步扩容还体现在层高上。新规提到,层高与套型建筑面积、户内功能空间尺度相匹配,鼓励结合弹性限高政策营造尺度舒适的户内高度;鼓励户内公共区域(起居室、餐厅)设置通高跃层等具有层次感与趣味性的室内空间。

北京宸园的热销原因之一就是其3.60米的层高,层高上限放开后,大户型产品的设计壁垒将被打开,一层建筑面积做出两层使用面积,真正优化室内空间功能布局。

在公共区域上,鼓励在住宅首层设置视线通透、空间开敞的架空层……建筑面积结合规划方案合理确定,不计入地块容积率。首层设置架空层的住宅建筑,架空层层高一般不宜低于3.6米。

此外,在不影响住区居民生活品质的前提下,可结合整体绿化在住区场地内设置有盖且不封闭的风雨连廊。并且不仅限于连接社区出入口,只要是相互独立的建筑物都可相互衔接,包括小区内广场、游园、建筑小品(例如:凉亭)等公共空间,方便居民休闲与出行。当风雨连廊为不封闭的建筑空间时,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用地容积率。

来源:乐居新媒体

作者:徐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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