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铝时代(301613.SZ)公司近日宣布,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已在多家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而言,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金渝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分行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分行成功开设了相关账户。
为了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与高效利用,新铝时代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分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这些协议详细规定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监督方式,旨在通过多方合作,强化资金监管机制。
此外,新铝时代还与重庆铝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进一步细化了募集资金的管理流程,特别是在涉及合作方共同监管的情况下,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为资金的合规使用提供了更为坚实的保障。
上述协议均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监督以及争议解决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规定,旨在通过完善的监管框架,确保募集资金能够按照既定计划用于公司的发展项目,促进企业的稳健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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