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诺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2.5w阅读 2024-11-20 09:52

近日,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公示《执法公开11月4日-11月10日》。

公示显示,因(高层民用建筑)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南昌诺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

法律文书文号院消行罚决字〔2024〕第 0039号,法律文书日期2024年11月5日,执法机关为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大院大队。

来源:乐居新媒体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