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出具的《关于同意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该批复标志着金达威集团在资本市场上的又一重要进展。
根据批复内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金达威集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金达威集团需严格按照之前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来实施本次发行。
此次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金达威集团需在此期间内完成相关发行工作。同时,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若公司发生任何重大事项,需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相关规定处理。金达威集团董事会将按要求办理相关事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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