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无异议函。
根据该函,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确认发行面值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此无异议,并明确表示支持公司的债券发行计划。
据悉,该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为公司进一步推进债券发行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此次非公开发行的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发行,将为公司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促进公司的科技创新和业务发展。
我们期待公司在未来能够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为投资者创造更多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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