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龙股份(603779.SH)公司胜诉驳回烟台银行龙口支行诉讼请求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4973阅读 2024-11-14 15:51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收到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次诉讼源于烟台银行龙口支行请求法院撤销公司、王珍海和龙口市兴龙葡萄专业合作社签订的《以物抵债三方协议》。

终审判决驳回了烟台银行龙口支行对公司的诉讼请求,对公司损益不构成影响。

公司前期违规担保事项已经解决,该案件胜诉后,公司股票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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