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告,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不及时。
此外,公司未按规定审议并披露与实际控制的企业间的关联交易。
公告还指出,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内容及后续进展与前述公告不一致。
浙江证监局指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存在资金混同使用的情况。为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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