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亳州市中丞置业有限公司被罚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1.3w阅读 2024-11-12 17:06

乐居新媒体合肥 据信用安徽消息,亳州市中丞置业有限公司被罚3万元。

亳州市中丞置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罚款30000元。

亳州市中丞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位于安徽省亳州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00万人民币,企业法人为王恩国。据股权穿透消息显示,亳州市中丞置业有限公司是安徽中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安徽中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方道军,成立于2012日11月19日,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57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与徽州大道交口金融港A13栋。旗下产业涵盖:房地产、生物科技、物业服务、建筑工程、金融保理、国际贸易、文化传媒7大产业。现总部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滨湖区CBD。

安徽中丞控股集团具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数十年深耕安徽,布局长三角,行迹全国9城,开发有中丞·时代天樾、中丞·时代誉峯、中丞·明湖原著、中丞·桃李春风、中丞·翰林时代等33个项目。

来源:乐居新媒体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