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4日,宏微科技(688711.SH)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警示函。
警示函指出,公司在2023年12月6日自愿披露预计2024年将继续保持不低于50%的高速增长,但2024年上半年业绩大幅下滑,直至2024年10月8日才对2024年业绩预计情况进行补充披露,补充披露不及时,未能保持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持续性。
来源:界面有连云
重要提示: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乐居财经立场。 本文著作权,归乐居财经所有。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本文内容;经允许进行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来源。联系请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