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新材(300910.SZ)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4649阅读 2024-10-21 15:58

股票名称(瑞丰新材 300910.SZ)发布公告,公司近期成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股股票375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0.26元,总计募集资金达到113,475.00万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确定为104,183.36万元。

据悉,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20年11月24日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严格的审验并予以确认。为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瑞丰新材特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协议内容,该专项账户户名为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丰华街支行,账号为8111101012401882324。此笔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润滑油添加剂产业研究院项目的推进。协议还明确了多项条款,包括专户资金的特定使用用途、三方需共同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方东兴证券的监督权及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以及账户管理银行需按时提供对账单等。同时,协议还规定了在出现特定情况时,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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