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股票代码:000513/01513)近日宣布,其控股子公司上海丽珠制药有限公司的注射用醋酸亮丙瑞林微球(3.75mg规格)已成功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此药品作为化学药品,已被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品种范畴。
截至目前,该药品一致性评价项目已投入研发费用约9315万元,且在国内市场上,上海丽珠制药是首家也是唯一一家通过此评价的企业。据市场数据显示,2023年国内醋酸亮丙瑞林长效缓释制剂的终端销售金额高达46.6亿元,显示出强劲的市场需求。
此次成功通过一致性评价,不仅标志着该药品在质量和疗效上达到了与原研药相同的高标准,更将显著提升其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巩固丽珠集团在微球制剂研发领域的领先地位。
(综合财中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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