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大股东因违约收监管警示函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3.8w阅读 2024-10-15 14:40

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发布公告,西藏东方润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方润澜)因融资融券业务违约而受到监管警示。东方润澜作为东方集团(股票代码:600811)的股东,持有该公司超过5%的股份。据悉,2024年6月21日,东方润澜持有的部分股份被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强制平仓,减持股份达2306万股。然而,在首次减持前,东方润澜并未按规定在十五个交易日内披露减持计划,此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迅速作出反应,对东方润澜实施了监管警示措施,旨在强调证券交易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市场健康秩序。此次事件也再次提醒市场参与者,在进行重大交易行为时需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市场透明度和公平性。

(综合财中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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