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名称(美盈森002303.SZ)发布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海鹏的通知,王海鹏与浙商银行就金融业务合同纠纷案已达成和解,并于10月12日正式收到浙商银行盖章生效的《执行和解协议》。
根据和解协议的具体条款,王海鹏同意以其所欠债务本金7.35亿元为基础,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向浙商银行进行还款。同时,王海鹏郑重承诺,其个人离婚案件将不会对该执行和解协议的正常执行构成任何阻碍,确保不会给浙商银行在债权、担保权等权利的实现上带来任何不利影响。
美盈森在公告中强调,此次王海鹏与浙商银行的和解事项,对公司当前及未来的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公司治理等方面均不会产生直接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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