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物业南昌分公司被行政处罚 因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3.5w阅读 2024-10-09 21:42

近日,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公示《执法公开9月30日-10月6日》。

公示显示,因非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依据《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新力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被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

法律文书文号红消行罚决字〔2024〕第 0070号,法律文书日期2024年10月4日,执法机关为南昌市红谷滩区消防救援大队。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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