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8日,迎丰股份(605055.SH)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浙宇控股和实际控制人傅双利、马颖波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2200万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5.00%。
其中,浙宇控股转让14,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30%;傅双利转让3,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0%;马颖波转让4,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1%,合计转让公司股份22,000,000股给易惠良,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本次协议转让后,公司控股股东浙宇控股、实际控制人马颖波和实际控制人傅双利及其一致行动人领航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89%。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来源:界面有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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