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置业旗下公司向购房者提供首付贷,济南中铁诺德文旅置业因84万成为被执行人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林振兴 9.6w阅读 2024-09-12 16:25

文/乐居财经 林振兴

8月29日,济南中铁诺德文旅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中铁诺德文旅”)因为区区84.45 万元,被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中铁诺德文旅成立于2019年,注册资本40000万元,由山东中铁诺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中铁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股51%和49%。其中,大股东中铁诺德房地产背后是中铁建工集团全资持股,二股东中铁文化旅游投资背后是中铁置业全资持股,穿透后均由中国中铁100%持股。

不为人知的是,中铁诺德文旅还向购房者提供首付贷。

2020年6月22日,中铁诺德文旅与邱小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她购买原告开发的“诺德·林泉名邸”某商品房,总房款701841元,其中首付款211841元,剩余490000元通过住房按揭贷款方式支付。

因邱小姐无力一次性付清首付款,遂与中铁诺德文旅达成借款合意,中铁诺德文旅同意以借款的方式向邱小姐提供首付款,她分期进行偿还,后她分四次共计偿还171552元,尚欠40289元未还。而后,中铁诺德文旅将邱小姐诉至法院,要求她支付欠款及利息。

对于利息损失的计算标准,中铁诺德文旅主张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即日万分之一计算,邱小姐对此不予认可。

经法院审查,中铁诺德文旅对于其主张的借款,除被告认可之外,并未提交借款协议等其他证据予以证实。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与其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关系,并非同一法律关系,中铁诺德文旅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来主张借款的利息损失,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依法不予支持,该开发商主张的利息损失,可自起诉之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另一位买了诺德.林泉名邸的购房者,则将中铁诺德文旅告上法庭。

事件起因为,李某购买位于济南市章丘区绣惠街道的诺德.林泉名邸某房产,总价款792,052元。合同签订后,李某依约履行了付款义务,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但是,中铁诺德文旅却迟迟未交付该商品房。

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双方于2021年1月12日签订的《济南市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济南中铁诺德文旅置业于2023年3月31日前退还李某购房款792052元。

首付贷是指在购房人首付资金不足时,地产中介或金融机构能够为其提供资金拆借。早在2016年,有关部门就认定“首付贷”是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央行等七部委发布有关规定,要求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但另一边,中铁诺德文旅置业还因为因为欠广告费,被传媒公司也告上了法庭。

时间回溯至2019年10月,中铁诺德公司(作为甲方)与山东通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通广传媒公司”,作为乙方)签订《中铁诺德生态城项目邢村立交桥广告发布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甲方委托乙方在济南市历城区××路××村立交桥东侧媒体发布广告,发布期限为2019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19日广告费合计200万元。

通广传媒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广告上刊义务。经通广传媒公司多次催要,中铁诺德公司仍欠广告发布费20万元未支付,其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广告费的行为。为维护合法权益,通广传媒公司将开发商诉至法院。

最终法院判决,济南中铁诺德文旅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山东通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告费200000元及利息损失,并支付其律师费5000元、保全保险费500元。

另据乐居财经了解到,2024上半年,中铁置业实现营收约69.87亿元,同比减少57.29%;归母净利润约-10.44亿元,而上年同期为-1.67亿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铁置业资产总额为1733.79亿元,负债总额为1304.50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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