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窗口期违规减持股票,友发集团非独董张德刚被上交所采取监管措施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王敏 7.9w阅读 2024-09-11 10:31

乐居财经 王敏 9月10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发集团”)时任董事张德刚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经查明,2024年8月22日,友发集团披露董事窗口期减持公司股票及致歉的公告称,时任董事张德刚亲属使用其账户于2024年7月5日至7月9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卖出公司股票97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8%,成交金额为4,927,822元。2024年7月9日收盘后,公司提交披露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减公告,张德刚在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前5日内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定期报告窗口期违规减持。

张德刚作为公司时任董事,在窗口期违规减持公司股票,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二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3.4.1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第十条等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公司在7月初对于是否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尚有不确定性,本次业绩预告的披露具有一定的突然性,可酌情予以考虑。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友发集团时任董事张德刚予以监管警示。

据查,友发集团成立于2011年12月,是集直缝焊管、热镀锌钢管、方矩形钢管、热镀锌方矩形钢管、内衬塑复合钢管、涂塑复合钢管、螺旋焊管、高速公路材料等多种产品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李茂津为公司大股东,持股19.27%。

2024年1-6月份,友发集团销售各类钢管628.50万吨,同比减少5.86%;实现营业收入264.24亿元,同比减少13.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亿元,同比减少67.14%;每股收益0.08元,同比减少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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