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切实保障“保交房”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吴文婷 10.4w阅读 2024-08-31 09:07

乐居财经 吴文婷 8月30日,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官微发布通知,全市新建商品房开始实施“交房即交证”,切实保障“去库存”“保交房”“防烂尾”工作实施。

据悉,购房人只要交齐房款,满足交房条件和过户条件就可以一并办理交房和不动产登记手续,实现“购房即交房、交证”。

其中,已办理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自2024年8月26日起,买卖双方购房网签后可在线申办增量房转移登记,缴纳相关税费、登记费后,经资料核验通过的直接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而未办理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在2024年10月底推进对于完成竣工验收、满足交房条件但未办理首次登记的房屋,买卖双方购房网签时可同步在线申办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无需缴纳相关税费、登记费,经资料核验通过的直接核发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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