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证券长春营业部因多项违规行为遭监管警示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界面有连云 5.1w阅读 2024-08-16 19:46

2024年8月16日,吉林证监局对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前进大街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原因是该营业部在多个方面存在违规行为。

具体问题包括不相容岗位职责未分离、未有效履行账户实名制、适当性管理和异常交易管理职责、客户回访流程不规范、未对证券经纪人的客户进行专门回访、投资者投诉处理不到位以及未有效落实从业人员投资行为管理要求。

若营业部对监管措施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监管措施在复议或诉讼期间将继续执行。

来源:界面有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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