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力科技就和解协议根据特别授权发行可换股债券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4374阅读 2024-08-14 23:03

中国宝力科技(00164)发布公告,诚如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年度年报所披露,金额为人民币1.38亿元(相当于1.477亿港元)的无抵押且以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计息的应付债权人(即重庆梓峰)的款项于2019年3月27日到期。经协议后,于2024年4月11日,集团(即公司及重庆宝力优特)与重庆梓峰订立和解协议,公司、重庆宝力优特及重庆梓峰同意,透过(其中包括)根据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法院)的批准向重庆梓峰发行可换股债券以偿付协定金额。于2024年8月13日,集团收到重庆法院发出执行和解协议的执行裁定书。

可换股债券的本金额为人民币1.28亿元(按匯率计算,相等于约1.39亿港元)。倘换股权已获悉数行使,公司将于悉数转换可换股债券时按每次换股的初步换股价11.9024港元配发及发行合共1167.86万股兑换股份,相当于于本公告日期现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1.99%;及经配发及发行兑换股份扩大的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0.70%(假设自本公告日期起至可换股债券获悉数兑换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概无其他变动)。

每股兑换股份的初步兑换价11.9024港元指相较于本公告日期联交所所报每股股份收市价0.560港元出现的溢价约2025.43%;及较紧接本公告日期前最后连续五个交易日联交所所报每股股份的平均收市价0.624港元出现的溢价约1807.44%。

相关标签:

Ai滚动快讯 债券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由AI根据公开数据自动生成,仅供参考、交流、学习,不构成投资建议。如不希望您的内容在本站出现,可发邮件至ljcj@leju.com或点击【联系客服】要求撤下。未经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任何平台公开传播使用本文内容。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