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旅物业被行政处罚2.3万元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3.7w阅读 2024-08-15 09:48

近日,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公示《执法公开8月5日-8月11日》。

公示显示,因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高层民用建筑)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依据《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江西新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被罚款人民币罚款贰万叁仟元整(2.3万元),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

法律文书文号新消行罚决字〔2024〕第 0102号,法律文书日期2024年8月6日,执法机关为南昌市新建区消防救援大队。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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