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新媒体合肥 8月12日,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发6条通知。
01、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阜公积金〔2024〕24号
广大公积金缴存人: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我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市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如下:
凡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单方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贷款额度上限由45万元调整为5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上限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本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8月12日
02、关于全面开通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
阜公积金〔2024〕25号
广大公积金缴存人: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进一步减轻公积金缴存人商贷购房还款压力和筹资压力,根据我市相关文件要求,全面开通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放开原商贷放款年限要求。缴存人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时需符合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在阜阳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即可办理,不受商贷放款年限限制。
本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8月12日
03、关于降低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通知
阜公积金〔2024〕26号
广大公积金缴存人: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我市相关文件要求,凡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首次公积金贷款已还清、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50%下调至30%。
本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8月12日
04、关于提高多孩家庭购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阜公积金〔2024〕27号
广大公积金缴存人: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多孩家庭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的需求,根据我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提高我市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事项通知如下: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贷款额度在原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三孩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贷款额度在原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20万元。
二孩、三孩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至少一名未成年子女的医学出生证明,其他材料执行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现行规定。
本次政策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多孩家庭额度上浮政策与各类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8月12日
05、关于调整各类人才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的通知
阜公积金〔2024〕28号
广大公积金缴存人: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各类人才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的需求,根据我市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市各类人才贷款额度调整如下:
对国家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正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院校学士学位本科生以及获得发明专利人才,在本市及下辖县市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贷款额度在原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单职工、20万元/双职工。
对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在本市及下辖县市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贷款额度在原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5万元/单职工、10万元/双职工。
本次政策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各类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多孩家庭额度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8月12日
06、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
阜公积金〔2024〕29号
广大公积金缴存人: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缓解公积金缴存人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根据我市相关文件要求,在我市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
本次政策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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