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公示《执法公开7月29日-8月4日》。
公示显示,因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高层民用建筑)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江西新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被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元),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
法律文书文号新消行罚决字〔2024〕第 0099号,法律文书日期2024年7月31日,执法机关为南昌市新建区消防救援大队。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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