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石子公司因“未批先建”收行政处罚书,被责令恢复原状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邓如菲 9.7w阅读 2024-08-12 08:22

乐居财经 邓如菲 8月9日,万里石(SZ002785)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书》的公告。

近日,万里石三级控股子公司青海海西万锂新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海万锂公司”,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格尔木万锂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收到海西州生态环境局下发的《海西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西生罚[2024]45号)(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万里石一期(2万立方米碳酸锂厂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未依法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

2024年6月12日,海西州生态环境局依法向万里石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文号:西生罚告字[2024]45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文号:西生责改字[2024]45号)告知万里石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并告知你公司依法享有的权利。

2024年7月4日,就海西州生态环境局拟万里石“未批先建”的行为,责令恢复原状,并处罚款的决定一案举行听证会,处理意见:鉴于该公司首次违法并未对环境造成影响建议对公司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责令恢复原状,依法推进案件并及时按程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整改。

万里石称,在获悉控股子公司青海海西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第一时间向相关子公司了解情况,并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决定以搬迁作为本次整改的主要手段,并计划于8月20日前完成青海海西公司生产线的拆卸、完整搬迁及恢复原状的工作。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持续提高内部管理和控制水平、完善内部控制及环境管理制度,同时加强相关人员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与重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法律责任,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万里石表示,拟将青海海西公司生产线搬迁到其他园区,降低对青海海西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但因搬迁工作过程复杂,发生的搬迁费用及相关损失预计不超过800万元,最终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预计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有一定影响。

截至8月9日收盘,万里石股价跌0.65%,报30.75元,总市值为69.6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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