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鹏祥和物业分公司被罚,实际控制人或为孙元武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4.0w阅读 2024-08-09 09:38

乐居新媒体合肥 据滁消行罚决字〔2024〕第0001号消息,金鹏祥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林溪书院)因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被罚5000元。

具体内容如下:

2024年4月10日,我支队消防监督人员对位于滁州市南谯区苏州南路819号金鹏祥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谯分公司所管理的林溪书院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该物业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给予金鹏祥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谯分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金鹏祥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谯分公司成立于2022-09-21,负责人为尹丽,企业地址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清风明月南苑S2#楼1F101室,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

据悉金鹏祥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谯分公司的总公司为金鹏祥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疑似实际股权控制路径显示,孙元武为疑似实际控制人。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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