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港物业违反消防法被罚,企业法人为陶龙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新媒体 4.1w阅读 2024-08-07 15:35

乐居新媒体合肥  据合新消行罚决字〔2024〕第0109号文件显示,安徽中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环云公馆小区)因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高层民用建筑)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被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给予安徽中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环云公馆小区)罚款人民币柒仟陆佰零壹元整;给予安徽中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环云公馆小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合并执行: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陆佰零壹元整的行政处罚。

具体内容如下:2024年3月1日,我大队对安徽中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发现该单位消防控制室持证值班人员数量不足,即建筑(高层民用建筑)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设备上有100个故障点,即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给予安徽中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环云公馆小区)罚款人民币柒仟陆佰零壹元整;给予安徽中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环云公馆小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合并执行: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陆佰零壹元整的行政处罚。

安徽中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08-18,法定代表人为陶龙,注册资本为8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经济开发区中环城公寓D座505室,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物业服务;停车场服务;园林绿化;房屋中介服务;家政服务;水电安装及维修;装饰装潢;花卉租赁;票务代理;市政公用设施施工及养护;市容环卫;城市道路清扫、垃圾收集清运、生活垃圾分类;路灯管养;酒店管理;居家养老服务;会务接待服务;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技术服务及相关管理活动;货物配送;二手车、百货、建材销售;工程管理。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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