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公示《执法公开7月22日-7月28日》。
公示显示,新力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新增2起行政处罚。
因高层民用建筑)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新力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被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法律文书文号新消行罚决字〔2024〕第 0096号 ,法律文书日期2024年7月26日,执法机关为南昌市新建区消防救援大队。
因高层民用建筑)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新力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被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法律文书文号新消行罚决字〔2024〕第 0097号 ,法律文书日期2024年7月26日,执法机关为南昌市新建区消防救援大队。
来源:乐居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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