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银行宜春分行及其高管因违规行为集体受罚逾100万元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界面有连云 3.7w阅读 2024-08-05 19:20

2024年8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春监管分局对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及其三名负责人进行了行政处罚。根据宜金监罚决字〔2024〕19号至22号文件,九江银行宜春分行因贷款管理严重失职和数据质量控制不到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相关条款,被处以100万元罚款。

此外,王瑞,时任九江银行樟树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因对宜春分行的贷款管理失职和数据质量控制问题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处以12万元罚款(宜金监罚决字〔2024〕20号)。周辰,时任宜春分行首席独立授信审批官,因数据质量控制不到位问题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处以6万元罚款(宜金监罚决字〔2024〕21号)。王刚,时任宜春分行行长,同样因贷款管理失职和数据质量控制问题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处以14万元罚款(宜金监罚决字〔2024〕22号)。

来源:界面有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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