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普医疗收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1亿元现金管理未及时披露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瑞财经 李兰兰 4.1w阅读 2024-08-03 17:57

8月2日,乐普医疗(300003.SZ)发布关于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29日,乐普医疗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4年4月19日才补充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

此外,乐普医疗还存在募集资金制度执行不到位、个别无形资产未充分考虑出现的减值迹象、个别收入确认时点不准确、部分收入确认单据签字不完善、销售产品出库系统时间录入滞后等情形。

根据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乐普医疗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官网显示,乐普医疗创立于1999年,是我国最早从事心脏介入医疗器械研发制造的企业之一。其主营业务覆盖医疗器械、药品、医疗服务及健康管理三大板块。

来源:瑞财经

作者:李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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