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银行违规放贷,两负责人受警告处分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界面有连云 5.2w阅读 2024-08-01 13:54

2024年7月3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西监管局披露,对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明支行及其两位时任负责人彭婧姗和刘琪进行了行政处罚。

彭婧姗作为时任阳明支行行长,刘琪作为时任南昌分行独立授信审批官,均因对九江银行阳明支行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按揭贷款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相关条款,两人均被给予警告。

来源:界面有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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