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放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龄限制,贷款限额提至50万元

原创 <{$news["createtime"]|date_format:"%Y-%m-%d %H:%M"}>  乐居财经 3.8w阅读 2024-08-01 09:19

乐居财经 张林霞 7月31日,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满足职工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抚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行了六项调整。调整内容包括放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房龄限制,提高二手房贷款限额,优化首套房和二套房贷款政策,支持青年人和人才住房需求等。

此次政策调整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末。具体来看,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由原30年调整为40年减房龄,最高不超过30年;二手房贷款额度上限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于无房且有1次已结清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借款人,执行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和二套房贷款利率。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借款人,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执行首套房政策,还款能力需扣除商贷月还款额。

尤为重要的是,政策加大对青年人和人才住房的支持力度。18至35周岁的青年人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可获得不低于20万元的贷款额度支持,不受账户余额和还款能力限制。毕业5年内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贷款限额最高可放宽至80万元,为1.5倍当期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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